(经县茶业协会11月19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)
各会员企业:
“岳西翠兰”是岳西县茶业协会依法注册的证明商标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。根据《商标法》和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,结合“岳西翠兰” 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,现就“岳西翠兰” 证明商标许可使用的基本原则和办理方法通知如下:
一、许可的基本原则
1、申请使用“岳西翠兰”证明商标的,为本县范围内的生产者和经营者,须为本会会员。(岳西翠兰已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,要求商标不得转让给县外生产者和经营者所有或许可其使用)
2、申请者的茶叶必须按照《无公害“岳西翠兰” 茶生产加工技术规程》要求生产加工,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安徽省地方标准《“岳西翠兰”茶》(DB34/T430---2004)的要求。原则上加工厂要达到《岳西县标准化茶叶加工厂建设规范》的要求。
3、申请者有自己的注册商标,许可使用时须在产品包装上以“复合商标”(双重商标)面市(即同时使用本企业茶叶商标和“岳西翠兰” 证明商标)。
4、申请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应取得QS认证。
5、申请者承诺履行下列义务:规范使用“岳西翠兰” 证明商标标识;维护“岳西翠兰”茶产品特有品质、质量和市场声誉,保证产品质量;自觉接受县茶业协会不定期抽查和商标使用监督;确保“岳西翠兰”地理标识证明商标不失控、不流失、不得出售馈赠许可他人使用。
二、许可的办理方法
1、申请加入本会,并被批准为会员。
2、提交具有茶叶生产经营资质的工商《营业执照》。
3、提交本企业《商标注册证》(包括受理注册)。
4、提交本企业QS证书。
5、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。
6、填写《“岳西翠兰”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》。
7、签订《“岳西翠兰”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协议》。
申请者获得的各种荣誉和产品获奖证书,作为非必备材料一同提交。以上2--4项材料须同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,6-7项须盖企业公章,交经办人员审核无误签字后,原件退回。
经初步审查,材料齐全、符合要求的,由经办人员汇总报有关领导或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,按规定缴纳管理费用(500元/年),通过岳西翠兰茶叶网发布授权公告,颁发《“岳西翠兰” 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证》。
三、近期办证安排
2013年度办理“岳西翠兰” 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证(包括到期续办)的,请按上述要求于11月25日前提交有效材料。
《“岳西翠兰”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》和《“岳西翠兰”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协议》附后,请自行下载。
联系人:王长生 联系电话:2185064, 13855610799
邮箱:cuilantea@163.com
岳西县茶业协会
2013年11月19日
附件下载:岳西翠兰证明商标申请表和许可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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